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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税法核心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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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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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11-24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pBR9)T\ n  
一般规定
C@P4}X0,=  
(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g!![%*' b  
视同销售 s{Wj&.)M  
(八项)
hQFF%xl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81-j1v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q@+#CUa&n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H{dLZ],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Gt9.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suC`)R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t {ed)J  
兼营
jI%g!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项目
^#0k\f>_  
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A0trC3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
)a;ou>u  
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0hCrEM! 8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
%~{G*%:  
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OS{j5o  
混合销售
$LXz Q>w9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h ycdk1SN  
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劳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k6(9Rw8bCk  
基本规定: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应纳税种。一般情况下,交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交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5h!ZoB)n  
特殊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7[/1uI9U8K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Fx]}<IudA^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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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晓龙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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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5-10-12
营改增了,一般规定中,还要加上提供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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