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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制度: sX3Vr&r
1.无权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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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代理的概念 &/J[P dSb$
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lH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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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无权代理的类型,包括: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Q~4o{"3.'
(2)无权代理的后果 $J#}3;a
无权代理并非当然无效。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qVFz-!6b
【解释1】追认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_c|>m4+X
【解释2】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