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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法 6-,m}Ce\
IPA*-I57
消费税目与税率: !D.0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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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目 <M[U#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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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下几点: Sav`%0q?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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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S T8!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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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化妆品税目的征收范围。 ecH/W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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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L*]E`Xx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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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轮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Z\2* 1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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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 F'J [y"~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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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税14个税目中,化妆品、汽车轮胎、小汽车等采用比例税率;啤酒、黄酒和成品油采用定额税率;但是卷烟和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F!KV\?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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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 ]" 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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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生产销售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 DOm-)z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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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