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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预习】法律渊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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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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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10-27
S i[:l  
  第一章 导论 D;% (Z!  
I yvJwrO  
  法律渊源: l*;Isz:  
FSnF>3kj-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7;H!F!K]  
R{zAs?j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no_(J>p^&  
5c*kgj:x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urn5[i  
iXl6XwWT%8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F @KeH>  
E3X6-J|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4,D$% .  
u_+64c_7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tE"aNA#=  
@"[xX}xK;  
  7.国际条约或协定 04eE\%?  
^_dYE]t  
  【解释1】考生应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等级。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7}+U;0,)  
&m @~R|  
  【解释2】注意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的不同制定机关,一个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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