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为《经济法》篇。2013年《经济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014年又经历了一次小变化。变化之后的教材的重点八章是前三编除第五章外的剩余八章,这八章大概占80%左右分值。我们的郭帅和黄老师针对教材的变化的备课和讲解都下了非常大的功夫,在此感谢二位老师。下面我们来谈谈在冲刺阶段如何复习注会《经济法》这门课。 4!KoFoZt*
一、复习方法 W6Y@U$P#G
主观题主要涉及的考点: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结合,合同法与物权法的结合,破产法和票据法。 下面永不言败对于《经济法》中的重点八章做一简要分析。 )+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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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导论 &iV{:)L
一个客观题。主要是关于法律渊源(法律谁制定的,规章谁制定的必须清楚)和法律事实(哪些是事件,哪些是行为,哪些属于法律行为,哪些属于法律事实)。 jVq(?Gc
(二)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aM;W$1h
主要是客观题。 A<ynIs<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基本分类要知道。表见代理是常年的考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应该清楚,哪些情况不能转让转让这得知道。担保物权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尤其是抵押权。除了合同法律行为与单方民事行为的对比之外,诉讼时效、代理制度总是常见的话题,尤其是诉讼时效制度,一定要深刻理解,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比较,一定要烂熟于心。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是必考的。 g&{9VK6.
(三)物权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