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发现有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企业可分配利润长期挂帐不分配,而投资者从企业借取大量资金长期不归还,为解决这类企业投资者通过借款形式解决实质上的分配以规避税收的问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相继于2003年7月下发了《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2008年6月下发了《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等文件加以进行规范。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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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的提出 =I# pXL
李某是甲公司(私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李某亦是该公司四个自然人股东之一。2010年10月,甲公司准备参加一个投标项目,因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够,需增资5000万元才有资格参加招标。李某等四名股东决定在正式投标之前各增加自已的注册资本1250万元。由于李某及其他三位股东一时拿不出5000万元的现金出资款,有人就建议李某等人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验资,等办理好增资手续以后再还掉。企业如法炮制于11月办妥了验资及工商变更手续以后,由企业把这笔资金直接还给了小额贷款公司,账务处理: 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