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存货采购、存货毁损或短缺 6@Vg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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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损耗应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d[YG&.}+8j
(1)应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r3+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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