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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200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考前最后六套题(六)参考答案及解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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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一、单项选择题 :Fq2x_IUE  
R#r h  
  1.【答案】A   U5T^S  
BD<rQmfA^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选项B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选项C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期间1年;选项D“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K4BTk !  
3BuD/bs  
  2.【答案】D kvY} yw7  
nau~i1  
   【解析】地役权是指通过约定的方式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之用的用益物权。如果不是约定的方式,而是法律规定的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则为相邻权。本题属于地役权,故D选项正确。 g5?r9e  
pvK \fSr  
  3.【答案】B $v2S;UB v*  
_ +u sn.  
   【解析】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和清产核资。划入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D( KuF  
C8O7i[uc  
  4.【答案】c gogl[gHO  
f4qS OVv  
   【解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UzP@{?  
B`t)rBy  
  5.【答案】D b*9m2=6  
_&6juBb  
   【解析】《公司法》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R|d^M&K,  
-sruxF  
  6.【答案】A HQ jxJd5P  
+^o3}`  
   【解析】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管理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妨害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应当在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内,共同或经协商单独召集有关部门、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举行听证会。 6tCV{pgm  
%`8KG(F^  
  7.【答案】B mCZF5r  
!M#?kKj  
   【解析】随机方式是一般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主要方式。竞争方式和接受推荐方式主要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指定,D不是人民法院采取的方式。 w0F:%:/  
T= iZ9w  
  8.【答案】A loAfFK>g  
[U_Q 2<H  
   【解析】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 U/ v"?pg[  
=2GP^vh  
  9.【答案】B t\E-6u  
T/X?ZK(T  
   【解析】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将采取12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36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因此,题目中应为12个月,B选项正确。 !]UU;8h~  
h[M6 .  
  10.【答案】c .F=<r-0  
N P0H gd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   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RTrRh0v  
!rN#PF>  
  11.【答案】D _AsHw  
v{\n^|=])  
     【解析】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年外汇收入。对外担保必须报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并接受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即甲企业为丙企业提供的担保最高为3500—1000=2500(万元)。 JCQx8;V%I  
C_g"omw40  
  12.【答案】A UGezo3}  
)U3 H1 5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将出票人作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和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I`!i K  
Z n"TG/:  
  13.【答案】B T5X'D(\|  
$TH'"XK  
     【解析】客户提出终止电子支付协议或银行停止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应当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客户的申请资料,保存期限至电子支付业务终止后5年,因此B选项正确。 6>P  
`eA&C4oFOO  
  14.【答案】A 0YTtA]|`4  
;^*+:e  
     【解析】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发明的种类不同而导致其举证责任不同。一般情况下,产品发明专利被侵权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而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被侵权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一方。 U- UV<}  
: p*ojl|  
  15.【答案】C ?Pok-90  
C$Hl`>?$  
     【解析】商标实行自愿注册原则,原则上注册商标才享有专用权,只有先使用的商标知名的,才能制止恶意抢注。本题甲公司虽使用该商标但没有使之知名,因此不予保护。 .,BD DPFB  
0wa!pE"  
  16.【答案】B (tz_D7c$F  
UVQa af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该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bl!f5ROS(  
:w&)XI34  
  17.【答案】D o )}<   
W@uH!n>k  
   【解析】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据此,应选选项D。 &xMJ^Nv  
JCU3\39}  
  18.【答案】B e*'|iuDrY  
Z2pN<S{5  
   【解析】(1)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仅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而不包括“使用和许诺销售”。(2)侵害“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以及“使用和许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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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 /B#lju!  
>7v.`m6?H  
  1.【答案】BCD >Qbc(}w  
^J}$y7  
   【解析】根据设立物权的目的不同,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i4n%EDQ  
q MT.7n:  
  2.【答案】ABC lVp~oZC6[  
{-7yZ]OO$  
   【解析】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故AB正确。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故C正确。法律要求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故D错误。 y:6'&`L  
4+?ZTc(  
  3.【答案】AC  W$VCST  
bCx 1g/   
   【解析】有限合伙人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与是否退伙无关,选项B错误。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选项D错误。 j7HlvoZV  
6xzR*~ 7  
  4.【答案】BCD 'rq#q)1MT  
kI[O{<kQ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公司监事会制度。A选项的正确表述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提出罢免建议。 P@S;>t{TD  
SAo \H  
  5.【答案】ABCD    ‘ Wj{Rp{}3  
j?KB8oY`TP  
   【解析】独立董事对于上市公司的其他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这些事项包括: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i11GW  
vaCdfO &  
  6.【答案】BC ZT6X4 Z  
-O> mY )  
   【解析】AD项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Q'XB  
{ )GEgC  
  7.【答案】ABD {s^ryv_}  
,m'#>d&zO  
   【解析】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c错误。 V1b_z  
0<]!G|;|  
  8.【答案】ABC T _9ZI|Jx  
?m r@B  
   【解析】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D选项属于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t(r@q q  
'UG}E@G  
  9.【答案】ABC {hq ;7  
'GdlqbX(%  
   【解析】上市公司应当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的增资事项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JRu MP  
96E7hp !:  
  10.【答案】ACD Jz3<yQ-  
,4T$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除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因此,本题中ACD三项正确。 BNoCE!  
C`T5d  
  11.【答案】AC DW%K'+@M  
|3lAye,t)a  
     【解析】选项BD属于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f(MHU   
eHyuO)(xH1  
  12.【答案】ABD ]4Yb$e`  
l \n:"*To  
     【解析】根据《担保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E9*?G4P{l  
l )V43  
  13.【答案】BCD nu%Nt"~[%  
AdS_-Cm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债权人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EJ,k'7$  
0BP~ 0z  
  14.【答案】ABC Py0 i%pZ  
4k?JxA)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构成票据的变造,须符合以下条件:变造的票据是合法成立的有效票据;变造的内容是票据上所记载的除签章以外的事项;变造人无权变更票据的内容。 b0=AQ/:  
Bv]wHPun  
  15.【答案】AD [)6E) E`_e  
bme#G{[)Y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_G0kiI}W"  
T q; "_s  
  16.【答案】AB %f(.OR)6{  
Nl)jQ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保证文句和保证人签章两项。相对应记载事项包括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 %=O!K>^vt<  
J0mCWtx&  
  17.【答案】BCD <=2*UD |  
"8dnFrE  
     【解析】对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②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③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的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④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⑤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选项A“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Et\~'2w8=  
#_sVB~sn@  
  18.【答案】CD ;|1P1H-W~M  
n ZZQxV,  
     【解析】本题涉及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的认定问题。AB选项属于他主占有,CD选项属于自主占有。盗赃人对盗赃物的占有,也是以所有人的意思的占有。 nln[V$   
$,#IPoi~X  
  19.【答案】BCD WY~[tBi\  
+~.Jw#HqS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所以A选项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J` --O(8Ml  
R:m=HS_  
  20.【答案】AC 7TY"{? ~O5  
.Tqvy)'  
     【解析】发明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为申请日。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H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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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Yaepy 3F  
I T2sS6&R  
  1.【答案】X  o*1`,n  
JY8pV+q @=  
   【解析】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H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H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F>R)~;Ja  
9Bw5 t@  
  2.【答案】X @CUDD{1o  
/UyE- "S  
   【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8gm[Q[  
v!C+ W$,T  
  3.【答案】X l Nto9  
)`7h,w J[1  
   【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moNtzE;  
=B%e0M  
  4.【答案】X '2{o_<m  
) hB*Hjh  
   【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的限制。 %=eD)p7l-  
>maz t=,  
  5.【答案】√ HjR<4;2  
8[IifF1M=&  
   【解析】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或向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对外支付转股、减资、清算等资本项目款项。 %,RU)}  
g<3>7&^  
  6.【答案】X 7Wn]l!  
kO"aE~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J/2pS  
f#b[KB^Z,2  
  7.【答案】√ IvH+94[)  
t4uxon  
   【解析】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因此,本题的说法正确。 SJ@_eir\o  
th|Q NG  
  8.【答案】X j'n= Xh  
`q*ABsj  
   【解析】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应该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xc3Q7u!|  
.JjuY'-Q  
  9.【答案】X ghiElsBU  
8;rS"!qM  
   【解析】不具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或认可,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或认可,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责任。 wyM3|%RZ  
=Ybu_>  
  10.【答案】X vkmR cX:/  
&t4(86Bmq  
     【解析】背书不得附条件,否则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jX@9849@  
4{E=wg^p  
  11.【答案】√ ')<$AMy1  
Y [S^&pF  
   【解析】根据《商标法》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ayoTE^0,  
nfB9M1Svn  
  12.【答案】× %R>MSSjvr  
_Z&R'`kg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受理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不丧失新颖性。故本题表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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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题 ,55`s#;  
f^ qQ 5N  
  1.【答案】 4F?1,-X  
Fjb[Ev  
   (1)A、B两个企业签定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包括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成立有效。在本案中,B企业并不知道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超越了内部权限,因此王某的代表行为有效,买卖合同成立有效。 IK);BN2<L  
,5:86'p  
   (2)A企业有权在6月5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C54)eT6  
V>Cf 8>m  
   (3)未办理登记,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其他的抵押合同都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以机器设备进行抵押,自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 2BY:qz%:  
^xrR3m*d  
   (4)机器设备的所有权不能直接归A企业所有。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的约定无效,(5)应先行使对B企业的抵押权,再要求c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huIr*)r&p  
Z(P#]jI]  
   (6)A企业有权要求B企业支付其80万元的补偿金。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OMU#Sx!6  
oGZ9@Y)(T  
  2.【答案】 gu!A:Q  
N8TO"`wdbs  
   (1)①净资产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在本题中,甲公司200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8亿元,符合规定。②可分配利润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6000万元,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1年需支付的利息3200万元。③现金流量净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6%除外)。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为3000万元,低于80000万元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3200万元。④公司债券发行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在本题中,公司债券发行额(80000万元)超过了甲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80000万元)的40%。⑤公司债券的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 Mv3Ch'X[  
zO,sq%vQn'  
   (2)①行权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②存续期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③行权期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3)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仅为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5%。 0a5P@;"a  
';%g^!lM a  
   (4)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或者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JJ`|*H$_  
 CgWj9 [  
   (5)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tW$^UD  
j&9~OXYv  
  3.【答案】 g@L4G?hLn  
57r)&8  
   (1)张某的说法不正确。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本题中的发起人为四人,符合法律规定。 FW4 hqgE@  
frt?*|:  
   公司的股份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本题中的实收股本总额2亿元则高过了公司净资产的1.8亿元。 ?W(f%/B#  
Gmb57z&:  
   (2)乙公司的监事会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Zl)|x%z  
kH'Cx^=c6h  
   (3)刘某作为乙公司的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2006年2月,刘某的转让股份行为有效,但这时刘某持有的股份只剩下160万股,那么,在第二年,其转让的股份则不得超过160×25%=40万股。所以,再次转让50万股超过了法定限额40万股,不符合法律规定。 6-~  
7~&Y"&  
   公司财务总监王某转让股份行为有效。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限制。所以财务总监王某当年一次转让了其所持有的500股该公司的股票的行为合法。 '"EOL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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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以下不合法。第一,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其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而本题中乙公司则超出了这一数额。第二,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而不是税前利润。第三,公司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而按照本题中的时间(2006年2月28日一2007年3月3日),已经超过一年。 +-"#GL~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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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乙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本题中,接受担保的A企业未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9000万股)的半数以上通过。 $W2AiE[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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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乙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gM8e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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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根据法律规定,李某起诉董事王某的行为有以下不合法之处:第一,本题中,李某连续持有股份仅为九十日(法律规定为180日),不合法,另外,李某持有的股份仅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18/20000=0.09%),不足1%(法律规定为1%),所以,李某不具备资格。第二,李某向监事会求助,2006年5月20日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请求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到2006年6月18日,时间间隔尚未达到法定的三十日,就自行起诉是不合法的。第三,李某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h$!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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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陈某买卖乙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陈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甲公司股票的,故符合法律规定。丁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丁某为E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故买卖乙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6!$S1z#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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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董事李某无权对乙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本题中,乙公司董事李某是丁公司的出资人之一,因此在乙公司对丁公司的投资项目表决时,李某应该予以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某不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中,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也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因此陈某对此投资项目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R[(,wY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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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E某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法律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E某虽直接持有乙公司流通股股票10万股,但仅为乙公司发行股份的0.056%,不到1%;另外,独立董事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且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半数以上即可通过,因此,持60%表决权的股份数通过,应属有效表决。而G某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担任独立董事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要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而G某虽然是从事会计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经历的专家,但  不到法律规定的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要求,因此,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tv0xf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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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q z6_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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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并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B@4#y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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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K &U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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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A某与B某的行为,依据《会计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It2 1-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A某,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丙会计师事务所和其注册会计师c某与D某,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罚金,对c某与D某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吊销资格证书。 &Fi8@0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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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答案】 bMZ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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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李刚可以要求李明支付1000元费用及利息。《合同法》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在本案中,李明为了寻找买主支出了1000元费用,该费用属于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因此,李刚可以要求李明支付该1000元费用及利息。 8|l Yf%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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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由于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李刚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所以依该条规定,李刚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但若给李明造成损失时,其应当赔偿李明的损失。 Kk, ->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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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该利益应当归李明所有。《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这里所说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包括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从委托人处接受的财产以及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从第三人处收取的财产。本案中,李刚从第三人处因该买卖合同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应依上列《合同法》之规定,归属于李明。 _I9TG.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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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李刚与李明之间是有偿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李刚没有及时向李明报告市场的需求量,违反了委托合同的约定,因此应承担其给李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李明、李刚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李刚办理好委托事项后,李明将提取5%的货款作为报酬,表明李明、李刚之间的委托合同是有偿合同。后由于李刚的过失(疏于提前通知水果市场的需求量)导致多发水果腐烂变质,李刚对李明损失应看作是由于李刚的过错而给李明造成的,李刚因此应负赔偿责任。 ns3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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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应当由李刚和李铁共同承担责任。《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上列规定和有关理论,李刚虽然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但他是在紧急的情况下为李明的利益转委托的,因而是合法的。但是他将委托事务委任给明知驾车技术不熟的弟弟处邪-存在过错,因此应当对被选任人负责。李铁明知自己驾车技术不熟,还接受委托,因而有过错,因此其当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cb mCF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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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李刚以自己的名义在李明授权范围内与水果市场签订合同,水果市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李刚与李明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李明和水果市场,所以李明可以直接请求水果市场交付货款。《合同法》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在本案中,李刚以自己的名义在李明授权的范围内与水果市场签订合同,水果市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李明、李刚之间的代理关系,所以该合同直接约束水果市场和李明。故李明可以直接请求市场交付货款。 ]8^2(^3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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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水果市场可以选择李明或李刚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承担其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因此,本题所述情况下,李刚应当向水果市场披露李明,水果市场也就可以选择李明或李刚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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