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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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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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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Y&VT7+Z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r1_U,0e  
R:qW;n%AF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1 'Dai`  
8}:nGK|kx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9\(| D#  
$6IJ P\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hbsMhO  
t]G:L}AOl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4*;MJ[|  
F#E3q|Q"BS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_+MJ%'>S  
vl)l'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Ow,b^|  
FS1z`wYP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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