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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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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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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jY$ |_o.4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q(a6@6f"kD  
J+Y&a&j.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C5;"mo-  
}Y<(1w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uQpV1o5iA  
R,6?1Z:J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I!dJH/gj  
J,P7k$t2vv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gsT%_2>CL  
kiqq_`66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vV?Yv%P)n  
T[ mTA>d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X |Tf  
3MkF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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