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077阅读
  • 0回复

[培训园地]关于对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1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强制培训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8-17
  各有关评估师: @}{~Ofs  
  按照《中国注册资产评估继续教育制度》第十一条和第十九条及《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我们将对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1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公告和限期强制培训,对于不接受强制培训或强制培训不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撤销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aI!}#>R +  
  一、培训对象 8=%%C:  
  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见附件)。 zu~E}  
  二、培训方式 7Q>*]  
  登录“北京注协培训网”www.bicpaedu.com,进行注册学习,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 ?u`TX_OsB  
  网络学习技术咨询电话:400-690-3690。 &Jr~ )o   
  三、培训时间 V>`xTQG  
  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m.SN>V  
  四、其他事项 _k,/t10  
  培训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培训证书(学时完成证明),并携带培训证书到北京注协评估部补办年检。 3 oG5E"G  
  以下三类人可以不参加强制培训,但须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北京注协审核确认后,其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完成。 :$`"M#vMX  
  1、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含半年)的; \v'\ Ea~  
  2、生育休产假的; `6.rTs $<  
  3、因疾病连续半年以上(含半年)无法正常工作的。 '01ifA^  
  附件: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CPV名单 -|l^- Qf!  
  附件.docx $RYsqX\v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