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Z'S>i*Ts
-<ZzYQk^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予以发布,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xqP0Z),Ow
2008、2009年度尚未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处理的,可按本公告计算抵免。 Sl:\5]'yJ
特此公告。 m"86O:S#d
附件: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r\_rnM)_xN
国家税务总局 n0!S;HH-
二○一○年七月二日 YlPZ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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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K9?#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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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V) 第一条 关于适用范围 vk{4:^6.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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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 第二条 关于境外所得税额抵免计算的基本项目 eZ}FKg%2[
HeSnj-mtr} 第三条 关于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