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税务处理中,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本文主要介绍了财务账目上60种不合理避税方法,为财会人员提供参考。 \(&UDG$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j[${h,p?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Db K(Rh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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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pm`(zLn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l{mC|8X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 u^ `3=%n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q1Ad"rm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9=?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W~FU!C?]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P1^O0)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3e9UD N2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U?Q7vx@@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FX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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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i {e$Zv'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9{qT>eJg=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Z^26/5a
(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H:.]7-x
(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