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cvAkP2
)FgcNB1|7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t/nu/yz5E
XV!P8n
第二条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7@06x+!
`XI1,&Wp7
第三条 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jg 2>=}
n.Ekpq\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Raf5G-E
HPu nNsA
第四条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5 kQC
Thz&wH`W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6LUB3;g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