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146阅读
  • 2回复

[经验分享]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概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7
学分
375
经验
0
精华
1350
金币
1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0-12-19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学会计 移动到本区(2012-07-05) —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8ElKD{.BU8  
  (一)成本法转权益法 ;'81jbh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U4 13?Pe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应该区别原持有的部分和新增的部分分别处理: -(O-%  
  (1)原持有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增留存收益。 TCT57P#b  
  (2)新取得的股权部分,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J`'Y+7 W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_omr&[_  
  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g$(+1g  
  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V([~r,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sXd8rj:o  
  (二)权益法转成本法 kId n6 Wx,  
  1、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应该按相关规定处理。 P2nft2/eu?  
  2、除此之外,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n}s~+USZX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Lm@vXgMD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xn Xb1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金额,在处置时应进行结转,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aR\\<due  
chinaacc祝大家梦想成真! 0afei4i~N  
(`? y2n)~W  
rDm 'Z>nTf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离线whjwhj
发帖
26
学分
132
经验
0
精华
750
金币
10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1-01-19
回 楼主(一脸美人痣。) 的帖子
学到知识
离线中华达人
发帖
7
学分
117
经验
0
精华
0
金币
10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1-08-19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