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6-10】 #;F1+s<|QJ
会协[2009]35号 {7`eR2#Wq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C@>`(
为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注协制订了《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aX=
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圆满完成第一个周期的检查工作。2009年是新的检查周期的第一年,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认真总结近五年来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经验,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2009年被检查事务所的具体名单。同时,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按照中注协的统一部署,配合中注协同步开展证券资格事务所总分所的联动检查。 1=DUFl.
请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本地区2009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和所确定的被检查事务所名单报中注协,并于2009年10月底前,将本地区2009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和处理结果汇总表及移交情况汇总表报中注协。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上述信息及时录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D3e+P'
证券资格事务所及其分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Sd]` I)
附件: nq#k}Qx:
1.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ArBgg[i
2.2009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表式) y8U |A0@$`
3.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汇总表(表式) oB27Y&nO
4.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移交情汇总表(表式) S3-3pJ]~Zk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cdL$T6y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