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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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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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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8
  会协[2008]35号 .WBp!*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c Q`0d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提高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水平,根据行业培训工作实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08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部。 @L 6)RF  
  联系人:孙志宏、鲁冰; j]mnH`#BL  
  联系电话:(010)68721166转1401、5503; *vqUOh  
  传真:(010)68721166转5402;68474986 S`TQWWQo;  
  电子邮箱:train@cicpa.org.cn Zv8GrkK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P *ZMbAf.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Z(LTHAbBk|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0e`sO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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