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164阅读
  • 0回复

[知识整理]中级职称《经济法》习题讲解:普通合伙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医酷儿
 

发帖
32
学分
70
经验
8
精华
0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7-22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l6S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     v ` 7RCg`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乙 B$!)YD;  
C.丙国有企业                   I}6\Sv=  
D.某红十字会 G <f@#[$'  
D+z?wuXk  
%i-c0|,T4  
【答案】B !~&R"2/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W\f(/q0  
【注】: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简称为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w_| b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