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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经济法每日一练 之 多选题(012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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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tarc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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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2-01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mJ Wl#3  
A、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 9h~>7VeZ)  
B、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PsLuyGR.<  
C、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 {!Qf\1M  
D、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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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2-01
【正确答案】 A, B, C *gZ4Ub|O  
【知 识 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与批准 6P+8{ ?V&  
【答案解析】 VU)ywIs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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