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753阅读
  • 0回复

[经济法]2009年旧制度《经济法》考试题目参考答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winmysky
 

发帖
933
学分
534
经验
118
精华
1584
金币
103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9-17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一、单项选择题 L}5nq@Uu)  
1. 参考答案:A LfOXgn\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本题中,是寄存财物丢失,因此诉讼时效为1年,选项A正确。 ;*>Y8^K&Q  
试题点评: }G}2Y (  
! eXDN  
2. 参考答案:D .Y|5i^i9{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选项ABC均构成代理;选项D中,既没有独立的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也不会产生法律后果,所以不是代理。 aqJ>l}{  
试题点评: j ;}!Yn  
V<:scLm#OF  
3. 参考答案:D @'>h P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选项AB错误。而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所以也不适用于《仲裁法》;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是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该选项正确。 Ox9WH4E  
试题点评: =kFZ2/P2t(  
fGS5{dti  
4. 参考答案:C Hj\>&vMf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题中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合同,则合同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题中甲拒绝办理变更登记,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乙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即办理变更登记。 TK^9!3  
试题点评: MG6taOO!  
z0|%h?N  
5. 参考答案:A zr#n^?m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选项A正确。 |rW,:&;  
试题点评: 12r]"?@|s  
/`$9H|  
6. 参考答案:C -=5]B ;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因此选项C正确。 0 ~K4vSa  
试题点评: W C z+  
P5,X,-eG  
7. 参考答案:D %Y!31o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因此选项D正确。 6j uNn}  
试题点评: t$+[(}@ +  
.YOC|\  
8. 参考答案:A )2vkaR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设立临时机构。(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三)注册验资。因此选项B是开立临时存款帐户,该选项错误。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此选项C开立的是一般存款帐户,该选项错误。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因此选项D是开立基本存款帐户;该选项错误。只有选项A是开立专用存款帐户,该选项正确。 MoAZ!cF8  
试题点评: 4FLL*LCNX  
gLp7<gx6  
9. 参考答案:C EhJpJb[Z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因此选项A错误。投资者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因此选项D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选项C正确。 uRIa Nwohv  
试题点评: 5}-e9U  
@px 4[  
10. 参考答案:C o+-G@ 16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甲参与了表决,则该决议无效。 Ew.a*[W''  
试题点评: (.D |%P  
W<']Q_su  
11. 参考答案:B y?Vsp<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甲可以其对合伙企业的3万债权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3万债务,但不能以其对合伙人乙的2万债权抵销欠合伙企业的剩余2万债务。因此选项B正确。 j\SvfZ0"  
试题点评: ; <^t)8E  
oW7\T !f  
12. 参考答案:C aG&ay3[&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选项AB表示无需乙同意,错误。选项C正确,该事项不用经过股东会决议。 |,ws3  
试题点评: M$L ; -T  
oY;=$8y<q  
13. 参考答案:D 67,@*cK3?J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B错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D正确。 iLhxcM2K  
试题点评: PO1|l-v<Yq  
t^ax:6;"|  
14. 参考答案:D &v}c3wL]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因此选项A错误。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选项B错误。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选项C错误。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含企业借款),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即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借款;因此选项D正确。 [*i6?5}-  
试题点评: CEOD$nYc  
@x u/&pbI  
15.参考答案:D s}m.r5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因此选项A错误。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选项B没有“除外事由”,该选项错误。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选项C错误。选项D,债务人的债务人,并不是恶意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抵销。 j=>:{`*c  
试题点评: ?|}%A9   
&n 1 \^:  
16. 参考答案:C ItLP&S=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因此选项AB要求是在“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题目中是“受理破产申请一年前”,则此时选项AB不能撤销,该选项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因此选项D也要求是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题目中是“受理破产申请一年前”,则此时选项D不能撤销,该选项错误。选项C是“无效行为”,该行为自始无效,所以在“受理破产申请一年前”也是无效的,选项C正确。。 (A<'{J#5,  
试题点评: FEoH $.4  
T~Z7kc'  
17. 参考答案:B Wa{()Cz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本题中,摄影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日期”是2003年5月10日,则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就是2053年12月31日,选项B正确。 (j*1sk  
试题点评: ccCe@1RI  
m`3Mev  
18. 参考答案:C %+A z X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不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选项B表述正确,不选。外观设计保护期是10年,自申请日起算,因此选项D表述正确,不选。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被强制许可,外观设计不能被强制许可,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当选。 ]Sl]G6#Iwv  
试题点评: ZA;VA=)\8  
~4MUac^w  
19. 参考答案:D 0qdgt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本题中2014年5月10日期满,则期满后6个月为2014年11月10日,因此选项D正确。 zLeId83>  
试题点评: YY? }/r  
BkO)hze  
20. 参考答案:A Q|3SYJf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国家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因此选项A正确。 rEWPVT  
试题点评: w =MZi=p  
VlLc[eVV  
二、多项选择题 zc,kHO|  
1.参考答案:ACD kVG]z t2  
答案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本题中,A房屋灭失的,银行就A房屋本身的拍卖价款和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有优先受让权。 ww0m1FzX  
试题点评: ,:G3Y )  
$ 2/T]  
2.参考答案:CD ohy?l  
答案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由于双方没有办理正式的登记,因此乙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预告登记的作用在于使得权利人擅自处分不动产时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此甲丙签订的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0gN|+  
试题点评: 0lyCk }c  
{1jywb }  
3.参考答案:BCD x?|C-v  
答案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A不选;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均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选项C和D要选;机动车属于动产,以交付时作为所有权转移时间,而不是登记,因此选项B要选。 +ISXyGu  
试题点评: G\ HU%J  
E#cW3\)  
4.参考答案:ABC NbDfD3 1GK  
答案解析: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和机动车都是可以抵押的,因此选项A和B要选;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因此选项C要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但对于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取得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家庭承包)是不能用于抵押的,因此选项D不选。 m{ya%F  
试题点评: 9YtdE*,k  
KPT@I3P  
5.参考答案:AD C6"bGA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分立方案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和C不选;监事有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因此选项D正确。 Ob|[/NN  
试题点评: /nX+*L}d/  
%s#`i$|z*n  
6.参考答案:CD 6BPZ 2EQ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SdI/  
试题点评: E\%'/3o  
qtv>`:neB  
7.参考答案:ABD [H3~b=  
答案解析: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以看出,公司法中并没有允许复制会计账簿,因此本题不应该选择C。 q|8p4X}/]  
试题点评: o`@B*, @  
 ;7F|g  
8.参考答案:ACD Vu6p l  
答案解析: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选项B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合伙人当然退伙。 )kE(%q:*P$  
试题点评: bnWKfz5  
D(GAC!|/]  
9.参考答案:ACD !`VO#_TJ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和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另外,资本公积金也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6nO P  
试题点评: !Qg%d&q.Sx  
>VAZ^kgi  
10.参考答案:AB ;-G!jWt6Zi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yk5T"# '+  
试题点评: oc2aE:>X  
c0H8FF3  
三、判断题 >%"Q]p  
1. 参考答案:错 JMMsOA_]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不要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 us.+nnd  
试题点评: mQ9%[U,  
j=^b'dyL  
2. 参考答案:对 Wu 71q=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K*r"=  
试题点评: {,5=U@J  
o adlyqlw#  
3. 参考答案:错 ]Mh7;&<6[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一般取回权的行使通常只限于取回原物。如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原物已经被债务人卖出或灭失,权利人的取回权消灭,只能以物价即直接损失额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但可构成代位权利的除外。本题中,原物被债务人卖出,没有构成代位权利,所以取回权消灭。 ]c8$%  
试题点评: 6g , U+~  
h&!k!Su3#  
4. 参考答案:错 ,u}n!qu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票据具有无因性,即使出票人签发没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出票人仍应按照汇票上记载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出票行为有效。 t;DZ^Z"{  
试题点评: AJ;Y Nb  
k?.HW?=zy  
5. 参考答案:对 ZSuMQ32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的除外。 HY]vaA`  
试题点评: Qa,^;hZWS  
3I_"vk  
6. 参考答案:对 Y/t:9Aau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I  +,D,Vg  
试题点评: ta+'*@V +G  
dt"[5;_P`  
7. 参考答案:错 P o[u6K2&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mu1oD;lQ  
试题点评: Xu1l6jr_  
?lxI& h  
8. 参考答案:错 6e@ O88=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i3.8m=>  
试题点评: (k"oV>a|  
-Uz xs5Zl  
9. 参考答案:错 LnJ/t(KV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y+RT[*bX5o  
试题点评: *@Z/L26s;=  
h2 Ifq!(:  
10. 参考答案:对 r */Pyh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F9e$2J)C  
试题点评: Ep}KIBBO  
?lb1K'(  
四、综合题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选择高顿财经CPA,拥有丰富CPA培训组织经验,及优越教学环境,良好学习氛围,是学习CPA的最佳选择!
cpa.gaodun.cn 全日制精品课程,业余周末长线课程,报名热线 021-61507067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