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注会《审计》考点-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政府审计
夏洛特发表于 2017-09-21 09:08
  考点: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政府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政府审计(新增)

  (一)审计监督体系
  (二)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区别
  审计类别及区别
  1、目标及对象不同
  政府审计: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或者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组织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确定其是否真实、合法和具有效益
  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依法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定其是否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是否公允反映了财政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标准不同
  政府审计:依据是《中和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是《中和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财政部批准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3、经费和收入来源的不同
  政府审计:政府审计是政府行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统计人民政府给予保证
  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市场行为,是有偿服务,费用由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客户协商确定,但是注册会计师在发表审计意见是,独立性不能受到干扰
  4、取证权限不同
  政府审计:政府审计具有更大的强制力,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的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册会计师审计:受市场行为的局限,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很多程度上有赖于企业及相关单位的配合及协助,对企业及相关单位没有行政强致力
  5、对发现为题的处理方式不同
  政府审计: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政收支行为可在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只能提请企业调整相关数据或进行披露,没有行政强制力,如果企业拒绝调整和披露。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反映,具体表现为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回帖(0):

全部回帖(0)»
最新回帖
收藏本帖
发新帖